本技術涉及母嬰用品,尤其涉及一種提包式嬰兒墊。
背景技術:
1、為了避免將嬰兒直接放置到地面上對嬰兒的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不少母親都會隨身攜帶嬰兒墊。當需要給嬰兒更換紙尿褲或者需要將嬰兒放下休息時,都會先攤開嬰兒墊,然后再將嬰兒放在嬰兒墊上?,F(xiàn)有嬰兒墊長度尺寸較長,不便攜帶。
2、因此,需要對現(xiàn)有嬰兒墊進行改進,以解決其長度尺寸較長,導致攜帶不便的問題。
3、本背景部分中公開的以上信息僅被包括用于增強本公開內容的背景的理解,且因此可包含不形成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在當前已經知曉的現(xiàn)有技術的信息。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本實用新型的一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提包式嬰兒墊,能有效解決現(xiàn)有嬰兒墊長度尺寸較長,導致攜帶不便的問題。
2、為達以上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提包式嬰兒墊,包括:
3、嬰兒墊主體,所述嬰兒墊主體設有護欄套;
4、可折疊防護欄,所述可折疊防護欄位于所述護欄套內;
5、其中,所述嬰兒墊主體和所述可折疊防護欄具有從中部進行對折以縮減所述提包式嬰兒墊長度尺寸的收納狀態(tài),以及具有展開至平直狀以延長所述提包式嬰兒墊長度尺寸的平鋪狀態(tài)。
6、可選的,所述護欄套設有供所述可折疊防護欄進出的護欄拉鏈。
7、可選的,所述嬰兒墊主體包括固設于所述護欄套的第一防水布、與所述第一防水布包圍形成墊內空間的第二防水布、以及位于所述第二防水布內的嬰兒墊內膽;
8、其中,所述第一防水布和所述第二防水布通過主體拉鏈連接。
9、可選的,所述嬰兒墊內膽包括內膽套、以及位于所述內膽套中的乳膠墊和4d棉墊。
10、可選的,所述第一防水布遠離所述第二防水布的一側活動設置有冬夏兩用墊;
11、所述冬夏兩用墊包括相互貼合的涼席墊和裥棉墊。
12、可選的,所述第二防水布遠離所述第一防水布的表面固設有中間儲物袋、以及遮蓋所述中間儲物袋的袋口的遮蓋布。
13、可選的,還包括可折疊蚊帳,所述可折疊蚊帳包括第一弧形支架、與所述第一弧形支架轉動連接的第二弧形支架、以及固定于所述第一弧形支架和所述第二弧形支架上的蚊帳本體。
14、可選的,所述可折疊防護欄包括兩個u型框、以及連接兩所述u型框的中間連接件,其中:
15、所述中間連接件固設于其中一個u型框,并與另一個所述u型框插拔連接;
16、或者,
17、所述中間連接件為旋轉角度定位器,兩所述u型框通過所述中間連接件于0°~180°之間轉動連接。
18、可選的,所述可折疊防護欄為柔性膠條或者柔性棉條。
19、可選的,所述嬰兒墊主體的外圍還設有防護圍條;
20、所述嬰兒墊主體的側面位置設有側面儲物袋以及可調肩帶;
21、所述嬰兒墊主體的端部位置設有提手。
22、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提供一種提包式嬰兒墊,當需要使用時,將嬰兒墊主體和可折疊防護欄展開至平鋪狀態(tài),整體長度尺寸較大,可為嬰兒提供睡眠支撐;當無需使用時,將嬰兒墊主體和可折疊防護欄對折成收納狀態(tài),整體長度尺寸較小,故能方便收納攜帶。
23、因此,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提包式嬰兒墊,能有效解決現(xiàn)有嬰兒墊長度尺寸較長,導致攜帶不便的問題。
1.一種提包式嬰兒墊,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提包式嬰兒墊,其特征在于,所述護欄套(105)設有供所述可折疊防護欄(2)進出的護欄拉鏈。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提包式嬰兒墊,其特征在于,所述嬰兒墊主體(1)包括固設于所述護欄套(105)的第一防水布(101)、與所述第一防水布(101)包圍形成墊內空間的第二防水布(102)、以及位于所述第二防水布(102)內的嬰兒墊內膽(103);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提包式嬰兒墊,其特征在于,所述嬰兒墊內膽(103)包括內膽套(1031)、以及位于所述內膽套(1031)中的乳膠墊(1032)和4d棉墊(1033)。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提包式嬰兒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防水布(101)遠離所述第二防水布(102)的一側活動設置有冬夏兩用墊(8);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提包式嬰兒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防水布(102)遠離所述第一防水布(101)的表面固設有中間儲物袋(4a)、以及遮蓋所述中間儲物袋(4a)的袋口的遮蓋布(4b)。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提包式嬰兒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可折疊蚊帳(9),所述可折疊蚊帳(9)包括第一弧形支架(901)、與所述第一弧形支架(901)轉動連接的第二弧形支架(902)、以及固定于所述第一弧形支架(901)和所述第二弧形支架(902)上的蚊帳本體(903)。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提包式嬰兒墊,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折疊防護欄(2)包括兩個u型框(201)、以及連接兩所述u型框(201)的中間連接件(202),其中: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提包式嬰兒墊,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折疊防護欄(2)為柔性膠條或者柔性棉條。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提包式嬰兒墊,其特征在于,所述嬰兒墊主體(1)的外圍還設有防護圍條(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