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澆結構上翻部位內模支撐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現(xiàn)澆結構上翻部位內模支撐裝置,屬于建筑施工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0002]在建筑工程領域,對于現(xiàn)澆結構體系而言,上翻梁、上翻挑檐、衛(wèi)生間、廚房等部位的上翻結構,最發(fā)愁的就是吊模的支撐問題,由于支撐不牢固導致上翻結構脹模、上翻高度不夠等問題頻頻出現(xiàn)。通常,在施工中采用的措施是用木條支撐或采用鋼筋墊塊支撐,但由于木條在混凝土成型前無法取出或鋼筋保護層不足等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3]為解決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容易施工,并且容易拆除的現(xiàn)澆結構上翻部位內模支撐裝置。
[0004]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現(xiàn)澆結構上翻部位內模支撐裝置,包括吊模,所述吊模放置在角鋼上,所述角鋼底部設置有支撐底座,所述支撐底座固定在樓板底模上,所述角鋼上固定有固定螺帽,支撐底座的中心設置有定位螺孔,所述螺帽和定位螺孔之間設置有支撐螺桿。
[0005]優(yōu)選的,所述支撐底座由PVC材料制成,且呈錐形結構,所述支撐底座的圓周上還對稱設置有拆除插孔和釘孔。
[0006]優(yōu)選的,所述拆除插孔內置有鋼管。
[0007]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技術效果: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容易施工,采用在吊模底部設置可拆卸的支撐底座,支撐可靠,穩(wěn)定性好,并且澆筑完成后能夠進行快速拆除,同時還可以重復利用,降低施工陳本。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09]圖2為本實用新型支撐底座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0]為了使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技術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0011]如圖1、圖2所示,現(xiàn)澆結構上翻部位內模支撐裝置,包括吊模1,吊模1放置在角鋼2上,角鋼采用尺寸為50mmX 50mm的角鋼,長度為150臟,角鋼2底部設置有支撐底座3,支撐底座3固定在樓板底模4上,角鋼2上固定有固定螺帽5,螺帽采用圓錐形不銹鋼螺帽,支撐底座3的中心設置有定位螺孔6,螺帽5和定位螺孔6之間設置有支撐螺桿7,支撐螺桿7采用雙頭螺桿,支撐底座3由PVC材料制成,且呈錐形結構,支撐底座的圓周上還對稱設置有拆除插孔8和釘孔9,拆除插孔8內置有鋼管,鋼管能夠增強拆除插孔的強度,延長使用壽命。
[0012]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將支撐底座3固定在樓板底模的適當位置,采用釘子進行固定,支撐螺桿7安裝在支撐底座3的定位螺孔6上,然后在支撐螺桿7的頂部安裝角鋼2,每個吊模的一邊采用兩塊角鋼進行支撐,同時保證兩塊角鋼在同一直線和水平面上,采用這種方式,支撐更加可靠、精準,方便施工。澆筑完成后,先拆掉吊模和角鋼,然后敲打支撐螺桿7,拆掉支撐螺桿,待底模拆除后通過插桿插入拆除插孔8內,撬動,拆卸支撐底座3,最后對孔洞進行修補,整個工序完成。
[0013]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在本實用新型范圍內。
【主權項】
1.現(xiàn)澆結構上翻部位內模支撐裝置,包括吊模,其特征在于:所述吊模放置在角鋼上,所述角鋼底部設置有支撐底座,所述支撐底座固定在樓板底模上,所述角鋼上固定有固定螺帽,支撐底座的中心設置有定位螺孔,所述螺帽和定位螺孔之間設置有支撐螺桿。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現(xiàn)澆結構上翻部位內模支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底座由PVC材料制成,且呈錐形結構,所述支撐底座的圓周上還對稱設置有拆除插孔和釘孔。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現(xiàn)澆結構上翻部位內模支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拆除插孔內置有鋼管。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現(xiàn)澆結構上翻部位內模支撐裝置,屬于建筑施工技術領域,提供了一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容易施工,并且容易拆除的現(xiàn)澆結構上翻部位內模支撐裝置,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吊模放置在角鋼上,角鋼底部設置有支撐底座,支撐底座固定在樓板底模上,角鋼上固定有固定螺帽,支撐底座的中心設置有定位螺孔,螺帽和定位螺孔之間設置有支撐螺桿;本實用新型廣泛用于建筑施工過程中各種上翻結構吊模的支撐。
【IPC分類】E04G13/00, E04G25/02
【公開號】CN204960303
【申請?zhí)枴緾N201520692282
【發(fā)明人】裴暢榮, 黨向榮, 許園林, 張前斌, 劉超, 鄧帥, 呂薇, 韓杰鋒
【申請人】山西建筑工程(集團)總公司
【公開日】2016年1月13日
【申請日】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