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門鎖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的涉及一種機動車門鎖,包括鎖定裝置(1,2)、與鎖定裝置(1,2)相互作用的致動桿機構(3,4,16)、還具有致動桿機構(3,4,16)、對解鎖桿(5)進行加載的驅動器(6,7,8,9)、以及防盜單元(10,11)。按照本發(fā)明,給一與致動桿機構(3,4,16)共同作用的解鎖桿(5)配設有緩沖部件(12,13)。所述緩沖部件(12,13)由防盜單元(10,11)根據(jù)鎖定裝置(1,2)的希望功能位置來操控。
【專利說明】機動車門鎖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機動車門鎖,帶有鎖定裝置、與鎖定裝置相互作用的致動桿機構,還帶有加載致動桿機構的驅動器和防盜單元。
【背景技術】
[0002]這種機動車門鎖由實踐已知并且例如在DE102004002756A1中被公開。在此,防盜單元通常用于使與鎖定裝置機械連接的致動桿機構不起作用,具體是在致動桿機構被利用內(nèi)部致動桿加載時并且在利用外部致動桿操縱時都使得致動桿機構不起作用。由此確保,即便在例如車玻璃被打碎時未經(jīng)授權的人也不能通過內(nèi)部致動桿打開機動車門。在防盜單元工作時便是如此。這時防盜單元處于“防盜保險打開”的位置。
[0003]而如果機動車門鎖處于“防盜保險關閉”的位置,則相應的機動車門既可以從內(nèi)部通過內(nèi)部致動桿打開,也可以從外部通過外部致動桿打開。其前提是:該機動車門例如不是其中安裝有或可安置有可能的兒童安全裝置的后側門。這原則上已得到證明。
[0004]除了帶有這種防盜單元的機動車門鎖之外,還已知補充地具有關閉/打開裝置的機動車門。在這方面參見實用新型專利DE202008015789U1。此外,在現(xiàn)有技術中例如由DE102004052599A1公開了一種打開裝置,其起到打開輔助裝置的作用。這種打開裝置或者說打開輔助裝置以最簡單形式利用電驅動器,該電驅動器使鎖定爪從閉鎖的鎖定裝置的轉動凹鎖部抬離。由此使轉動凹鎖部可以在彈簧支持下打開并且完全釋放之前被抓住的鎖銷并因此釋放相應的機動車門。
[0005]現(xiàn)有技術不能在所有方面令人滿意。尤其在上述的打開輔助裝置或所謂的“電打開”方面不能令人滿意。這是因為在結構最有利的情況下該過程是與鎖定裝置的機電式抬出和相應機動車門的釋放相結合的。此前還沒有令人信服的方案來防止例如由于錯誤電流、錯誤信號無意地啟動該過程的情況。本發(fā)明就應用于此。
【發(fā)明內(nèi)容】
[0006]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進一步開發(fā)這種機動車門鎖,使得尤其在電打開時操縱安全性顯著提升并且避免發(fā)生故障。
[0007]為了解決該技術問題,在本發(fā)明的范圍內(nèi)對于所述類型的機動車門鎖提出:實現(xiàn)配設給致動桿機構和解鎖桿的緩沖部件,該緩沖部件由防盜單元根據(jù)鎖定裝置的希望功能位置來操控。
[0008]在本發(fā)明的范圍內(nèi),緩沖部件與防盜單元相結合地用于實現(xiàn)對鎖定裝置的類似額外的保險功能。實際上,防盜單元用于:僅當防盜單元為了鎖定裝置的相應擺動而釋放了緩沖部件時才執(zhí)行鎖定裝置的電打開過程。而如果緩沖部件被鎖死,則鎖定裝置不能轉換到打開功能位置中。因此排除了鎖定裝置的無意打開,因為即便在這種情況下防盜單元也鎖死緩沖部件并因此使鎖定裝置不能打開。
[0009]實際上,緩沖部件類似于連接在加載致動桿機構的驅動器與鎖定裝置之間。也就是驅動器作用在緩沖部件上,該緩沖部件又將由驅動器引發(fā)的致動桿機構運動傳遞到鎖定裝置。在此,例如驅動器的打開運動通過致動桿機構和緩沖部件最終在鎖定裝置上僅對于如下情況轉化為鎖定裝置的打開運動:緩沖元件例如不通過防盜單元鎖死。因為在緩沖部件的這種鎖死的情況下,加載的致動桿機構不影響鎖定裝置,因此鎖定裝置在所述的例子中保持在其關閉的位置中。
[0010]僅當在由驅動器操縱的致動桿機構以及防盜單元釋放了緩沖部件時,致動桿機構才能夠將運動通過緩沖部件傳遞到鎖定裝置。也就是說,在本發(fā)明的范圍內(nèi),借助于防盜單元防止了可能發(fā)生的、無意/意外的電打開過程。僅當加載致動桿機構的驅動器以及防盜單元同時以使得致動桿機構能通過緩沖部件使鎖定裝置脫開的方式工作時,才出現(xiàn)所希望的打開過程。所有這些都是利用非常簡單的構造以結構簡單的實施方式實現(xiàn)的,因此不僅實現(xiàn)了所述的功能性方面的優(yōu)點,而且實現(xiàn)了成本方面的優(yōu)點。
[0011]在任何情況下都實施成:緩沖部件由防盜單元操控。如果希望鎖定裝置保持在其關閉位置,則緩沖部件由防盜單元鎖死并且該緩沖部件在致動桿機構被以打開方式加載的情況下不能作用到鎖定裝置上。而如果希望打開鎖定裝置,則防盜單元釋放緩沖部件。該緩沖部件能跟隨著致動桿機構的打開運動而打開鎖定裝置。也就是說,由防盜單元根據(jù)鎖定裝置的希望功能位置(“打開”或“關閉”)而相應地操控緩沖部件。
[0012]除此之外,防盜單元當然提供其常規(guī)的上述的功能。也就是說,防盜單元位于其位置“接合”時,致動桿機構可能的加載對鎖定裝置不起作用。也就是說,在該功能位置中,防盜單元無例外地用于使得致動桿機構的可能運動不通過緩沖部件傳遞到鎖定裝置。而是緩沖部件在這些措施中經(jīng)受了或多或少的壓縮或偏轉,而不會由此以任何方式影響鎖定裝置。
[0013]僅當防盜單元轉移到其“脫開”位置時,致動桿機構才能以打開的方式加載鎖定裝置。因為在這種情況下致動桿機構的例如打開運動被重新傳遞到緩沖部件上,由于防盜單元的鎖死被取消所以該緩沖部件將該運動傳遞到鎖定裝置以打開該鎖定裝置。在此,總是設計成:使得在“防盜接合”位置中不僅可能的內(nèi)部致動桿而且外部致動桿都對鎖定裝置不起作用。
[0014]按照本發(fā)明,給致動桿機構配設有解鎖桿。在大多情況下所述的緩沖部件也配屬于所述解鎖桿。在此,緩沖部件的兩件式實施方式被證明為特別有利的。實際上,緩沖部件在通常情況下由搖臂彈簧(Kippfeder)和螺旋扭力彈簧組成。
[0015]搖臂彈簧通常用于使得致動桿機構根據(jù)其位置朝鎖定裝置的“打開”方向或“保持關閉”方向加載。出于該目的,搖臂彈簧大多作用在解鎖桿上。如果解鎖桿相對鎖定裝置超過特定的位置,則搖臂彈簧能夠朝鎖定裝置的“打開”方向加載解鎖桿。而如果解鎖桿位于其它位置,則搖臂彈簧用于使得解鎖桿被加載,并利用解鎖桿使致動桿機構朝鎖定裝置的“保持關閉”方向加載。
[0016]獨立于搖臂彈簧還已知,額外實現(xiàn)有螺旋扭力彈簧。該螺旋扭力彈簧一方面能夠與連桿相互作用,而另一方面能夠與解鎖桿和/或防盜單元相互作用。在此,大多使螺旋扭力彈簧的自由腿抵靠在連桿上。該自由腿根據(jù)連桿的位置和/或與連桿相互作用的內(nèi)部致動桿的位置而被加載,并且能跟隨該加載。而螺旋扭力彈簧的另一固定腿抵靠在解鎖桿的栓部上。此外,防盜單元與螺旋扭力彈簧的所述固定腿相互作用。[0017]出于該目的,該螺旋扭力彈簧有利地支承在解鎖桿上。在此,與解鎖桿的旋轉軸基本共軸線的支承方式被證明是特別有利的。也就是說,螺旋扭力彈簧的軸與解鎖桿的旋轉軸一般地相互重合或重疊。
[0018]所述的一般地抵靠在螺旋扭力彈簧的自由腿上的連桿通常支承在至少一個導向結構中。大多為連桿采用兩個導向結構。這兩個導向結構一般設置在相鄰的桿中。在此已經(jīng)證明為有利的是,其中一個導向結構在內(nèi)部致動桿中實現(xiàn),而另一導向結構在解鎖桿中實現(xiàn)。以這種方式可以使連桿毫無問題地沿螺旋扭力彈簧的自由腿在“無效”位置與“有效”位置之間滑動。
[0019]如果連桿位于其“無效”位置,則相當于機動車門鎖的“鎖止”位置。如果防盜裝置額外占據(jù)其“開”位置,鎖定裝置僅允許通過內(nèi)部致動桿打開而不允許通過外部致動桿打開。而如果連桿位于其”有效”位置,則機動車門鎖整體上位于其“解鎖”狀態(tài)中。在這種情況下,致動桿機構可能的運動也僅當防盜單元處于其“脫開”位置時才以打開的方式傳遞到鎖定裝置上。否則,操縱致動桿機構導致,致動桿機構以變形的方式作用在緩沖部件上,而不打開鎖定裝置。原則上,防盜單元在“解鎖”的功能位置中也可以機械地通過以打開方式操縱的致動桿機構脫開。
[0020]因此,提供了這樣一種機動車門鎖,其尤其在“電打開”功能方面具有顯著的安全性提升。這是因為只要防盜單元保持在其“接合”功能位置,無意的電打開過程就不被轉換為鎖定裝置的打開。僅當防盜單元額外處于其“脫開”位置,才能將希望的電打開轉換為鎖定裝置的打開。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1]下面根據(jù)僅示出一個實施例的附圖詳細說明本發(fā)明;在附圖中:
[0022]圖1示出本發(fā)明機動車門鎖的概圖,該機動車門鎖處于“解鎖”位置并且防盜單元“脫開”;
[0023]圖2示出在電打開過程中的按圖1的機動車門鎖;
[0024]圖3示出按圖1和2的機動車門鎖,該機動車門鎖處在鎖定狀態(tài)并且防盜單元接合,以及
[0025]圖4示出在機械打開過程中的按圖1至3的對象。
【具體實施方式】
[0026]在圖1中示出一機動車門鎖,其配備有僅僅示意性示出的鎖定裝置1、2。實際上在附圖中始終只能看到一個鎖定爪1,其以常規(guī)類型和方式與轉動凹鎖部2相互作用。然而該轉動凹鎖部沒有詳細示出。因為鎖定爪I和轉動凹鎖部2 —起被放置在與所示的圖面垂直的平面中。致動桿機構3、4、16與鎖定裝置1、2相互作用,該致動桿機構具體包括觸發(fā)桿
3、內(nèi)部致動桿4和連桿16并且最終在示例情況下與解鎖桿5共同作用。原則上也可以實現(xiàn)更多的桿,例如外部致動桿、其它連桿等,然而這些桿沒有示出并且對于待描述的發(fā)明不重要。此外示出驅動器6至9,其加載致動桿機構3、4、16。最后,防盜單元10、11也屬于基本結構。
[0027]在本發(fā)明的范圍內(nèi),給致動桿機構3、4、16和解鎖桿5配設有緩沖部件12、13。該緩沖部件12、13由防盜單元10、11控制。這與希望的鎖定裝置1,2功能位置有關。換句話說,防盜單元10、11釋放或鎖死緩沖部件12、13。在本實施例的范圍內(nèi),緩沖部件12、13包括螺旋扭力彈簧12和搖臂彈簧13,也就是設計為兩部件式的。根據(jù)解鎖桿5的位置、并因此根據(jù)致動桿機構3、4、16整體的位置,搖臂彈簧13用于在鎖定裝置1、2的“打開”或“保持關閉”的方向上對解鎖桿5進行加載。
[0028]如果解鎖桿5例如位于按圖3的機動車門鎖的“鎖止”位置,則搖臂彈簧13這樣加載解鎖桿5,使得該解鎖桿以圖示的逆時針方向圍繞其軸14被加載。而如果搖臂彈簧13或配屬的解鎖桿5處于按圖2的“解鎖”位置,則搖臂彈簧13這樣加載解鎖桿5,使得該解鎖桿圍繞其軸14在所示的順時針方向上轉動。由此,觸發(fā)桿3在按圖2的功能位置中在此處所示的“電打開”時可以通過懸臂15作用在鎖定爪I上,并且鎖定爪I在該過程中從相應的并且沒有示出的轉動凹鎖部2抬離。鎖定裝置1、2因此在按圖2所示的“電打開”運動結束時同樣被打開。
[0029]而螺旋扭力彈簧12 —方面與連桿16相互作用,另一方面與解鎖桿5和/或防盜單兀10、11相互作用。出于該目的,螺旋扭力彈簧12的一個自由腿12a抵靠在連桿16上,該連桿可以在螺旋扭力彈簧12的所述自由腿12a上基本上線性地沿其滑動。而螺旋扭力彈簧12的另一固定腿12b支撐在解鎖桿5的止擋部17上。此外為螺旋扭力彈簧12的該固定腿12b配設有防盜單元10、11及其偏心體11。根據(jù)防盜單元10、11的位置,偏心體11將螺旋扭力彈簧12的固定腿12b鎖死并且使螺旋扭力彈簧12類似于保持固定。對于“防盜單元接合”位置是這種情況。而如果防盜單元10、11處于其“脫開”位置,則偏心體11釋放螺旋扭力彈簧12的所述固定腿12b。
[0030]螺旋扭力彈簧12基本上與解鎖桿5同軸地支承在該解鎖桿上。也就是說,螺旋扭力彈簧12的旋轉軸基本上與解鎖桿5的旋轉軸14重合。此外,大多這樣設計:將上述的驅動器6至9設計為打開驅動器。出于該目的,驅動器6至9包括電機6和由電機6驅動的輸出蝸桿7。輸出蝸桿7在外周側與輸出盤8嚙合,該輸出盤又帶有偏心件9。以這種方式,驅動器6至9可以與觸發(fā)桿3相互作用。
[0031]如果觸發(fā)桿3位于按圖3的位置,則驅動器或打開驅動器6至9在按圖2的電打開過程的范圍中首先用于,使得觸發(fā)桿3從其實線示出的初始位置轉移到虛線示出的位置(參照圖2)。這通過偏心件9實現(xiàn),該偏心件撞到觸發(fā)桿3的臂部上并且使觸發(fā)桿3圍繞其軸18在此逆時針擺動。
[0032]通過該過程釋放之前被鎖死的連桿16。實際上,所述連桿16支承在兩個導向結構19,20中。在此,用于連桿16的導向結構19位于內(nèi)部致動桿4中,而另一導向結構20在解鎖桿5中實現(xiàn)。連桿16通過突部21接合到內(nèi)部致動桿4的導向結構19中并且由此以不會丟失的方式保持在內(nèi)部致動桿4的相關導向結構19中以及解鎖桿5的導向結構20中并且被線性導引。
[0033]可以看出,連桿16還配備有栓部22,該栓部沿著螺旋扭力彈簧12的自由腿12a滑動。如果連桿16從其在圖2中所示的右邊的“無效”位置(鎖止)轉移到左邊的”有效”位置(解鎖),則所述栓部22在螺旋扭力彈簧12的自由端部12a上滑動到一徑向外部位置中。因此,螺旋扭力彈簧12的負載增加。此外,連桿16及其突部21由觸發(fā)桿3釋放并且相應地進入到觸發(fā)桿3上的缺口 23中。[0034]工作原理如下:在圖1中示出了在防盜單元10、11 “脫開”情況下的(機械)“解鎖”位置和隨后的機械打開??梢钥闯觯紫扔|發(fā)桿3圍繞其軸18從按圖3的鎖止位置開始進行逆時針運動。觸發(fā)桿3從按圖3的“鎖止”位置到按圖1的“解鎖”位置的過渡可以機械地以如下方式引起:內(nèi)部致動桿4微小地順時針圍繞其軸18擺動,如圖3中的箭頭所示。實際上,設計成使內(nèi)部致動桿4和觸發(fā)桿3能同軸地圍繞公共的軸18轉動。
[0035]該過程導致:連桿16以其突部21進入到觸發(fā)桿3的缺口 23中。該過程以如下方式得到支持:搖臂彈簧13在此順時針加載解鎖桿5,如圖2所示。在任何情況下,在該機械解鎖過程之后,內(nèi)部致動桿4連同連桿16或連桿16所帶有的突部21在相應的缺口 23中與觸發(fā)桿3相抵靠。一旦內(nèi)部致動桿4從按圖1的功能位置出發(fā)圍繞其軸18逆時針擺動(如圖1所示),在此被帶動的連桿16通過抵靠在自由腿12a上的栓部22來加載螺旋扭力彈黃12。
[0036]因為螺旋扭力彈簧12的固定端部12b由于防盜單元10、11處在“脫開”狀態(tài)而沒有被防盜單元10、11或其偏心體11鎖死,所以螺旋扭力彈簧12在該過程中帶動解鎖桿5。為此,螺旋扭力彈簧12的固定腿12b接合在解鎖桿5的止擋部17上。因此,如已經(jīng)在圖2以及在圖1中所示,解鎖桿5圍繞其軸14順時針進行擺動運動。因此,解鎖桿5用于使鎖定爪I能夠通過致動桿機構3、4、16從轉動凹鎖部2抬離。鎖定裝置1、2被機械地打開。
[0037]在圖2中能看到類似的情況。在此圖示出“電打開”過程。在該電打開中,必須首先通過驅動器或打開驅動器6、7、8、9使觸發(fā)桿3轉移到其“解鎖”位置,如圖2虛線所示。而觸發(fā)桿3的“鎖止”位置對應于其實線示出的位置。為了實現(xiàn)該位置變化,驅動器6、7、8、9的偏心件9擋靠在觸發(fā)桿3的臂部上并且用于使觸發(fā)桿3在從實線示出的“鎖止”位置到虛線示出的位置的過渡中按照箭頭方向圍繞其軸18進行微小的逆時針運動,并且此時使鎖定爪I抬離。
[0038]因此,連桿16的突部21進入到觸發(fā)桿3的缺口 23中。該過程導致,螺旋扭力彈簧12在其自由腿端12a上的負載增大,這是因為連桿16在此朝徑向外部運動并且抵靠在連桿16上的栓部22對螺旋扭力彈簧12的自由腿端部12的加載增大。如果在該過程中防盜單元10、11也是脫開的(參見圖2中的箭頭),則解鎖桿5圍繞其軸14順時針進行所示的轉動,因為螺旋扭力彈簧12在其自由腿端12a處被加載。這要么通過栓部22實現(xiàn),要么補充地以如下方式實現(xiàn):內(nèi)部致動桿4圍繞其軸18根據(jù)按圖1的視圖逆時針擺動。在任何情況下,螺旋扭力彈簧12在其自由腿端12a處的加載用于使固定腿端12b通過止擋部17在所述的轉動方向上圍繞軸14順時針地帶動解鎖桿5。
[0039]“防盜單元10、11脫開”的過程既可以電地進行也可以機械地進行??傊撨^程對應于:偏心體11從之前所處的根據(jù)圖3或圖2的“接合”位置沿箭頭方向擺動并且接著處于按圖4或按圖1的“脫開”位置。因此,螺旋扭力彈簧12的固定腿端12b總體上由防盜單元10、11或偏心體11釋放,并且解鎖桿5可以如所述地圍繞其軸14順時針擺動。因此,由觸發(fā)桿3通過致動桿機構3、4、16加載的鎖定爪I重新從對應的轉動凹鎖部2抬離。
[0040]也就是說,在按圖2的電打開過程中,防盜單元10、11另外主要用于使得無意的打開過程不導致鎖定裝置打開。因為鎖定裝置1、2僅在防盜單元10、11的偏心體11已事先釋放了螺旋扭力彈簧12的固定腿端12b時才被打開。如果該釋放在按圖2的所示功能范圍內(nèi)沒有發(fā)生,則加載的內(nèi)部致動桿4壓縮螺旋扭力彈簧12,而解鎖桿5在此不改變其所示的位置。僅當固定腿端12b不(再)由防盜單元10、11的偏心體11鎖死時,解鎖桿5才圍繞其軸14執(zhí)行所述的順時針轉動并且打開鎖定裝置1、2。
[0041]在按圖3的功能位置中,機動車門鎖位于“鎖止”位置。因為連桿16的突部21抵靠在觸發(fā)桿3上并且被觸發(fā)桿3鎖死。此外,防盜單元10、11位于其“接合”功能位置中,因此螺旋扭力彈簧12在鎖死的連桿16和防盜單元10、11的偏心體11之間被固定張緊。由此出發(fā),僅對于如下情況發(fā)生解鎖:內(nèi)部致動桿4順時針圍繞其軸18微小地擺動,其由圖3中的箭頭示出并且在圖3到圖4的轉變中可見。因為連桿16接著可以以其突部21沿著內(nèi)部致動桿4中的導向結構19運動,并且連桿16的突部21能夠插入到觸發(fā)桿3上的缺口 23中??梢杂梢韵鄳姆绞郊虞d連桿16并且未詳細示出的彈簧來負責引起該運動。接著以打開方式通過一圍繞軸18的逆時針運動對內(nèi)部致動桿4的加載便從按圖2的功能位置開始引起:觸發(fā)桿3被帶動,并處于其虛線示出的位置。
[0042]如果在該過程中防盜單元10、11“脫開”,則該過程導致解鎖桿5圍繞其軸14順時針擺動,并且鎖定裝置1、2經(jīng)由致動桿機構3、4、16被觸發(fā)桿3以打開方式加載。
【權利要求】
1.一種機動車門鎖,包括鎖定裝置(1,2)、與鎖定裝置(1,2)相互作用的致動桿機構(3,4,16)、對致動桿機構(3,4,16)進行加載的驅動器(6,7,8,9)以及防盜單元(10,11), 其特征在于: 給致動桿機構(3,4,16)和一與致動桿機構(3,4,16)共同作用的解鎖桿(5)配設有緩沖部件(12,13),所述緩沖部件由防盜單元(10,11)根據(jù)鎖定裝置(1,2)的希望功能位置來操控。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動車門鎖,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部件(12,13)設置在驅動器(6,7,8,9)與鎖定裝置(1,2)之間。
3.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機動車門鎖,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部件(12,13)設計成兩部件的并且具有螺旋扭力彈簧(12)和搖臂彈簧(13)。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機動車門鎖,其特征在于,搖臂彈簧(13)根據(jù)其位置而朝向“打開”鎖定裝置(1,2)或使鎖定裝置“保持關閉”的方向加載解鎖桿(5)。
5.根據(jù)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機動車門鎖,其特征在于,螺旋扭力彈簧(12)—方面與連桿(16)相互作用,另一方面與解鎖桿(5)和/或防盜單元(10,11)相互作用。
6.根據(jù)權利要求3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機動車門鎖,其特征在于,螺旋扭力彈簧(12)的一自由腿(12a)抵靠在連桿(16)上,另一固定腿(12b)抵靠在解鎖桿(5)的栓部(17)上。
7.根據(jù)權利要求3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機動車門鎖,其特征在于,螺旋扭力彈簧(12)基本上與解鎖桿的轉動軸(14)共軸線地支承在所述解鎖桿(5)上。
8.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機動車門鎖,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器(6,7,8,9 )設計為打開驅動器(6,7,8,9 )并且為此具有由電機(6 )驅動的偏心件(9 )。
9.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機動車門鎖,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器(6,7,8,9)與觸發(fā)桿(3)相互作用。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9所述的機動車門鎖,其特征在于,解鎖桿(5)在“解鎖”位置中釋放之前被鎖死的連桿(16)。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機動車門鎖,其特征在于,連桿(16)支承在至少一個導向結構(19,20)中。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機動車門鎖,其特征在于,設有兩個用于連桿(16)的導向結構(19,20),所述導向結構分別在相鄰的桿(4,5)中實現(xiàn)。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2所述的機動車門鎖,其特征在于,其中一個導向結構(19)在內(nèi)部致動桿(4)中實現(xiàn),而另一導向結構(20)在解鎖桿(5)中實現(xiàn)。
14.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項所述的機動車門鎖,其特征在于,防盜單元(10,11)配備有電機(10)和由電機(10)加載的偏心體(11),該偏心體用于鎖死螺旋扭力彈簧(12)的固定腿(12b)。
【文檔編號】E05B77/28GK103608539SQ201280030774
【公開日】2014年2月26日 申請日期:2012年3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4月23日
【發(fā)明者】C·巴爾默沙伊特 申請人:開開特股份公司